为加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力度
帮助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
充分知晓并用好用足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近日,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了我市现行主要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以方便社会各界查询了解、享受权益
一起来看看吧~
来源:太原市人社局官网
https://rsj.taiyuan.gov.cn/zcfg/20250928/30258494.html
考虑到篇幅问题
小编整理了部分就业创业补贴
一起来看看吧~
✅政策内容:
对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享受对象或范围:
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印发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如有新的划分文件按新文件执行)。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享受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执行标准:
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连续扶持时,申请条件不变。
✅申请条件或材料:
(1)借款企业营业执照;
(2)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申请书;
(3)《小微企业吸纳人员(合伙经营)花名册》;
(4)被新吸纳人员的身份证明;
(5)企业与被吸纳并拟核实资格人员签订的一年期(含)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应在申请提交日一年之内;
(6)企业为被吸纳并拟核实资格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据(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基数核定表等,可核实参保情况即可);
(7)企业为被吸纳并拟核实资格人员最近一次发放工资的记录(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转账名单或复印自财务凭证中的工资发放表)。
另外,申请认定前,企业应为新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
申领时限本项补贴目前未设定明确的申领截止时限,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准备好完整申请材料后提交。
✅申请流程:
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对借款人资格进行核实→出具资格认定证明→经办银行对创业项目进行调查审核→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签订借贷合同,发放贷款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351-4221895
✅政策内容: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不超过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享受对象或范围: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享受期限:
补贴期限分类确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最长不超过1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执行标准:
补贴数额不超过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申请条件或材料: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应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企业(单位)工资支付凭证、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招用人员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申领时限:
用人单位初次申请补贴时,可随时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资料,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日期已超过一年的,初次核定的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补贴受理时限按照被招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日期确定。
✅申请流程:
审核流程:综改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线上通过“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人才网”提交申请,综改初审过后,将电子资料和推荐函报送到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复审,市公就出具市级推荐函,报送人社局就业科审核材料,无误后将补贴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综改区人力资源部0351-7562311
太原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0351-4224797、0351-2020924
✅政策内容:
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人员,在人社部门认定的用人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上实践锻炼,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补助,见习单位由此获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人员一般应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参加就业见习。
✅享受对象或范围: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为见习人员支付见习期基本生活补助的见习单位。
✅享受期限:
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在一个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
✅执行标准:
基础补贴: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留用率补贴:对见习留用率高于50%(含)的单位,留用率每提高10%,补贴标准提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对留用率高于80%(含)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标准后的补贴金额根据见习单位实际留用的人数计算,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的补贴:每人不超过240元,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
✅申请条件或材料:
综改区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可申报市级就业见习基地。
✅申请材料:
1、太原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2、单位申请报告(公司性质、规模、基本运营情况、见习岗位设置、待遇以及公司履行的见习义务);
3、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单位法人身份证;
5、年度审计报告;
6、银行基本账户信息;
7、本年度见习招聘简章;
8、社会保险人员参保缴费批量证明;
9、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
10、信用承诺书。
✅申领时限:
按季度提交补贴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用人单位提交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材料,审批获得基地资格。吸纳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办理就业见习备案等流程。按季度提交材料申领补贴。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综改区人力资源部0351-7562311
太原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0351-4224797
✅政策内容:
对年度(以12个月为起讫周期)内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补贴。享受政策时限以双方确定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
✅享受对象或范围:
1.年度(以12个月为起讫周期)内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
2.2025年12月31日前新招用2025届高校毕业生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
✅享受期限:
1.年度(以12个月为起讫周期)内;
2.招用2025届高校毕业生的,享受政策时限以双方确定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政策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执行标准:
1.一般情况下按每人1500元给予补贴
2.小微企业2025年12月31日前新招用2025届高校毕业生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
✅申请条件或材料:
1. 企业为小微企业(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2. 新吸纳人员与企业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
3. 新吸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及以上,且企业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4. 招用2025届高校毕业生的,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建立劳动关系。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吸纳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企业(单位)工资支付凭证、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申领时限:
年度(以12个月为起周期)内
✅申请流程:
审核流程:综改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线上通过“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人才网”提交申请,综改初审过后,将电子资料和推荐函报送到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复审,市公就出具市级推荐函,报送人社局就业科审核材料,无误后将补贴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综改区人力资源部0351-7562311
太原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0351-4224797、0351-2020924
✅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政府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财政部门按照实际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享受对象或范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人员。
✅享受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执行标准:
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申请条件或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表》;
(2)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种养殖合同等);
(4)借款人身份证明(就业创业证、残疾人证、毕业证书等,根据个人情况确定)。
✅申领时限:
本项补贴目前未设定明确的申领截止时限,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准备好完整申请材料后提交。
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对借款人资格进行核实→出具资格认定证明→经办银行对创业项目进行调查审核→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签订借贷合同,发放贷款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4221895
✅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36个月)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享受对象或范围:
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为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享受期限:3年
✅执行标准: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20000元上浮20%)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申请条件或材料:
(1)申请人的《就业创业证》;
(2)申请人本人的《营业执照》;
(3)重点群体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认定申请书。
✅申领时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7年12月31日享受本公告税收优惠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申请流程:
申请人依规定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对申请人递交资料进行核实→出具认定表→税务部门审核办理。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4221895
✅政策内容:
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符合申报条件之一的太原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全日制中职毕业生可享受每人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享受对象或范围:
太原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来自零就业家庭;
3.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以上三种情形,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需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4.由民政部门审核后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
5.持证残疾人;
6.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上学期间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同时符合以上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
✅享受期限:毕业学年内
✅执行标准:每人1200元一次性发放
✅申请条件或材料:
太原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来自零就业家庭;
3.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以上三种情形,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需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4.由民政部门审核后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
5.持证残疾人;
6.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上学期间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同时符合以上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
✅申领时限:每年文件固定时限前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流程:
(一)毕业生自愿向所属学校申请,各学校对申请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补贴人员基本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二)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相关学校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后向市人社部门提出资金需求,申请资金拨付;
(三)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对资金需求汇总后,由人社部门负责拨付至相关学校账户,由学校按规定拨付至毕业生个人账户。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各高校组织申报工作
✅政策内容:
对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农村劳动者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或有组织劳务输出,具有合法资质且按规定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劳务经纪人给予补贴。
✅享受对象或范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农村劳动者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或有组织劳务输出,具有合法资质且按规定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以及经认定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和个人。
✅享受期限:当年度
✅执行标准:
补贴标准:按接受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给予补贴,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其中:与市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补贴;与省外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人不超过800元补贴。同一人员不同时期在同一用人单位就业的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
✅申请条件或材料:
1.《太原市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2.《太原市职业介绍补贴人员汇总表》
3.申请单位法定登记资质复印件
4.被介绍人员接受免费就业服务签名
5.用工企业劳动用工备案证明
6.被推荐人《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编号
7.被推荐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被推荐人劳动合同复印件
9.申请机构在银行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申领时限:本年度
✅申请流程:
由省人社核准,下放到县(市、区)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的机构,向县(市、区)人社局申请补贴。由市或县(市、区)核准的机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机构向本级申请享受补贴。入驻太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相关经营性机构由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初审核实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在综改示范区注册(并在综改示范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综改示范区人力资源部门核实报市人社局审核。劳务经纪人向县(市、区)街道(乡镇)申报补贴,乡镇核实确认后,报向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拨付。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市级人社部门
0351-4226786
综改区人力资源部门
0351-7562311
✅政策内容: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享受对象或范围:
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申请该项补助。
✅享受期限:2025年12月31日
✅执行标准:500元/人
✅申请条件或资料:
1.申请条件
(1)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2)申领企业与相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
2.申请材料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毕业生学历证书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社保缴费证明
✅申请流程:
1. 线上申报:
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平台""
进入""失业保险服务""专区
选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
上传材料电子版
2. 线下办理:
企业经办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太原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服务中心
失业保险待遇认定科
0351-2377259
图源:摄图网ID:500511158
✅政策内容: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 ,其中单位部分费率为0.7%,个人部分费率为0.3%。
✅享受对象或范围:
在太原市参加失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大、中、小、微型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
✅享受期限:2025年12月31日
✅执行标准:
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缴费费率0.7%,职工个人缴费费率0.3%。
✅申请条件或材料:
企业无需单独申请,社保系统自动按降费后标准核定缴费。
✅申请流程:
企业无需单独申请,社保系统自动按降费后标准核定缴费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太原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服务中心征缴科0351-2377263
✅政策内容: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助力企业稳定发展、稳定用工。
✅享受对象或范围:
1.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参保企业。
2.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
✅享受期限:2025年12月31日
✅执行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2.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
✅申请条件或材料:
1.申请条件
(1)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
(3)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且未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
2.申请材料
一般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企业额外提供资料,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筛选符合条件企业。
✅申请流程:
1.“免申即享”流程:
(1)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筛选出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2)通过网上经办服务平台、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企业推送稳岗返还的确认信息;
(3)企业经办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省人社厅网上经办服务平台”进行确认,确认后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2.企业自行申请流程:
(1)线上申请:参保单位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经办服务平台”网站,进入“全省失业保险”模块,选择“稳岗补贴”—“稳岗补贴申领”,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申请。
(2)线下申请(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单位适用):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单位下载填写“太原市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请表”,携带申请表及其他所需资料(如有)前往太原市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太原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服务中心
失业保险待遇认定科
0351-2377259
图源:摄图网ID:501136806
✅政策内容: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获得的经济补偿及其他帮助,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帮助其再就业。
✅享受对象或范围:
1.基本享受对象
(1)参保失业人员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个人已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及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裁员、合同到期、单位违法导致离职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2.特殊群体
(1)大龄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且符合条件者,可延长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至退休;
(2)超龄未退人员: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待遇的失业人员,符合条件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享受期限:
以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确定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二年的,可领取3个月。
2.满二年不满三年的,可领取6个月。
3.满三年不满四年的,可领取9个月。
4.满四年不满五年的,可领取12个月。
5.满五年不满六年的,可领取14个月。
6.满六年的,可领取15个月,以后每满一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7.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执行标准:
1.失业保险金:以省内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基数,按90%的计发比例计发。2025年1月起山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1935元/月,后续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此比例变动 。
2.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社保机构为失业待遇领取人员代缴职工医疗保险费(以当年度灵魂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为标准,个人不缴费 。
3.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具体标准按山西省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条件或材料:
1.申请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2.申请材料
(1)身份证/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
(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需在社保系统上传)
✅申请流程:
1.线上: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2)“民生山西”APP(路径:全部→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2.线下:
携带所需材料到最后参保地或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太原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服务中心
失业保险人员服务科
0351-2377255
✅政策内容: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享受对象或范围:
1.企业在职职工:需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即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
✅享受期限:2025年12月31日
✅执行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
中级(四级)1500元
高级(三级)2000元
注: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
✅申请条件或材料:
1.申请条件
(1)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2个月以上,且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需开通金融功能)或银行卡复印件。
✅申请流程:
1.线上(推荐):
(1)“民生山西”或“三晋通”APP
(2)注册登录后进入“社保→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3)上传证书及社保卡信息
2.线下:
携带所需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太原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服务中心
失业保险待遇认定科
0351-2377259
图源:摄图网ID:500511158
✅政策内容:企业组织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或24学时)。
✅享受对象或范围:各类企业(含平台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享受期限:2025年
✅执行标准: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或24学时),按照参培人数给予企业职工每人300元补贴。(补贴给企业)
✅申请条件:企业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
✅申请流程:企业向辖区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申领培训券—组织培训—申领补贴。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351-4220557
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0351-7283158
小店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351-7174611
迎泽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351-5607906
杏花岭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351-3044619
尖草坪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351-5648350
万柏林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351-6585961
晋源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351-6856955
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1-5216227
清徐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351-5292625
娄烦县职业能力建设培训股0351-5321186
阳曲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351-2938628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
(人才办、留学人员创业园服务中心) 0351-7560065
✅政策内容:就业重点群体免费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市场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组织各类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者推荐就业。
✅享受对象或范围: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免费享受培训
✅享受期限:2025年
✅执行标准:对培训机构实施阶梯式补贴,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0%及以上的,按照培训人数全额拨付培训补贴;就业率达不到上述规定的,按照实际就业人数申领补贴。补贴标准为培训前10天每人每天150元、之后每人每天100元,最高每人不超过5000元。订单式培训一单一结算,项目制培训可分时段阶段性结算。
✅申请条件:就业重点群体
✅申请流程:机构向辖区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批复—申领培训券—组织培训—推荐就业—申报补贴。
图源:摄图网ID:501142606
✅政策内容: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创业需求的各类适宜城乡劳动者开展不同类型的创业培训。
✅享受对象或范围:有创业意愿和创业需求的各类适宜城乡劳动者
✅享受期限:2025年
✅执行标准:对组织创业意识培训的机构,给予150元/人补贴;对组织创办企业培训的机构,给予180元/人·天,每人不超过1800元。
✅申请条件:有创业意愿和创业需求的各类适宜城乡劳动者
✅申请流程:
机构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批复
申领培训券—组织培训—申报补贴。
✅政策内容:广大劳动者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参加企业、院校、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享受技能评价补贴。
✅享受对象或范围:符合新增技能人才、新增高技能人才补贴要求的
✅享受期限:2025年
✅执行标准:初级工400元,中级工600元,高级工800元
✅申请条件:技能等级证书
✅申请流程:在民生山西APP上,按照“申请—发券—评价—兑现——核销”流程进行。
图源:摄图网ID:50046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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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原市人社局、太原本地宝等综合整理